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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各地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汇总

2016/6/1 17:07:00    【 】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高考各省市招生政策汇总,详细介绍了各省市的招生工作规定、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志愿填报时间及招生录取时间。

省市 招生政策 成绩公布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 招生录取时间
教育部 招生工作规定      
北京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3日 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本科和单考单招) 7月6日至8月9日
天津 招生工作规定

 

 

 
河北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4日18时至27日18时  
山西 招生工作规定      
内蒙古        
辽宁 招生工作规定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招生工作规定   

5月20日起填报本科志愿;8月上旬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江苏 招生工作规定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  
浙江 招生工作规定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
安徽  招生工作规定    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各批次院校为6月26—27日; 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三批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批为7 月3—5日。志愿填报办法另文规定。  7月初开始,8月中旬结束
福建        
江西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4日9时-25日17时: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8月1日9时-2日17时:提前批专科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平行志愿。

  8月9日9时-12日17时: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

 
山东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5日前    
河南 招生工作规定   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 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湖北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3日 一批6月25日-28日;
二批8月5日-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
 
湖南 招生工作规定   本科提前批志愿(含该批的贫困专项计划)6月26-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7月2日填报。
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提前批 “军事院校”7月11日,“贫困专项计划”7月14日,本科一批7月21日,本科二批7月27日,本科三批8月5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4日、第二次 8月17日。
 
广东 招生工作规定     7月7日-8月20日
广西        
海南 招生工作规定   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和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6月28日8:00至17:30。其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的填报志愿时间与本科第一批学校同时进行。本科第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学校:7月7日8:00至8日17:30。 本科第二批:7月21日8:00至22日17:30。 本科第三批:7月31日8:00至8月1日17:30 7月10日开始至8月22日结束 
重庆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6日-28日18时  
四川 招生工作规定   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
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含自主招生志愿) 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2日12∶00前完成填报。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志愿均在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
 
贵州  招生工作规定    6月下旬  7月上旬-8月下旬
云南        
西藏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6日至7月1日  
陕西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  
甘肃 招生工作规定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第二次填报:8月5日20:00至7日14:00 7月5日至8月25日
青海        
宁夏        
新疆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4日 6月20日至7月1日 7月上旬至9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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