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举办者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株洲市广厦建筑工程公司”变更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旺湘科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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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