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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第一课 | 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前瞻

2024/9/17 16:13:00    【 】  

 大学第一课

  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对自己专业不满意怎么办?转专业有什么条件?被录取到专业大类,到底会去学什么专业?怎么转专业?专业分流怎么分?转专业在什么时候?

  名称解释

  转专业

  本科生转专业是指允许本科生(不含招生时已明确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入学专业(类)转入其他专业(类)学习。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将转至新专业(类)所在学院。

  专业分流

  “专业分流”是指在高等教育中,学生在入学初期并不直接进入某个具体的专业,而是进入一个大类或宽口径的专业方向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基础学习(通常为一到两年),根据学生的兴趣、成绩、能力及学校的要求,再进行具体专业的选择和分配。例如: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在高考录取时统一录取为土木类专业,大一上学期结束之后再根据个人兴趣以及成绩分流为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

  转专业详解

  ● 转专业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

  2.对申请转入专业(类)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情况;

  3.对申请转入专业(类)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4.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非艺术类等特殊类招生、非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通过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录取的考生不在此条范围内,可自由转专业)

  注:从2023级起,学校实行宽松的转专业政策,无转出门槛,达到意向学院要求(例如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要求转专业申请者第一学期GPA在原专业的前40%)方可进行转专业申请。

  各类创新实验班(含未来交通学院)及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及部门组织,其转专业方案由学生所在学院及部门单独制定,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转入专业类的学生,仍需参加转入专业类的专业分流!并按照分流后的专业完成学业。

  ● ●转专业接收人数

  为保证各专业的协调发展和办学资源的有效配置,学校对各专业(类)转入学生及转出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宏观控制,各专业(类)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以学校批复的接收计划数为准,原则上不得低于转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 10%,不高于 20%。2023级转专业各大类及专业接收指标如下,可供参考。

  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大类及专业接收指标

  ● ●转专业接收考核办法

  最新办法中规定,考核综合成绩中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GPA)所占比例不低于70%。

  无面试考核学院,按照申请人GPA由高到低顺次录取。有面试考核的学院面试成绩与GPA加权平均,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

  ● ●转专业流程及时间(以2023级转专业工作为例)

  我校转专业工作一般在4月初开始。

  2023级转专业时间以及流程如下:

  1.学院公示学生成绩排名。

  4月6日前,各学院公布本单位2023级学生专业(类)学业加权成绩(不含“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社会科学与公共责任”“经典阅读与写作沟通”及“艺术团培训”等通识任选类课程,学生成绩按第一次考试加权成绩计算),按《长安大学2023级本科专业(类)转专业接收计划》将专业(类)计划录入到教务系统。

  2. 学生申报。学生申报时间为4月8日9点-4月10日17点,在此时间范围内登陆“本科教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3. 转入学院录取。学院录取时间为4月11日-4月17日。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如学院在录取过程安排有面试等考核环节,需提前告知学生进行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本科教务系统”进行录取操作。

  4.学校审核公示。教务处对全校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提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门户上予以公示。

  5.学生查询。转专业结束后,学生可登陆“本科教务系统”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本科教务系统转专业页面

  ● 转专业学分认定

  学生转入新专业(类)后,需按照新专业(类)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在原专业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应提交课程认定申请表,由学院进行课程认定,经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学院应安排学业导师负责对转入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进行指导。学生转入前所修读课程由接收专业所在学院(系)参照以下原则予以认定:

  1.已取得必修课程学分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类)相同课程的学分,该课程学分仍然有效;已取得必修课学分低于转入专业(类)相同课程的学分,由专业院系根据学生培养计划综合考量是否补修该课程。

  2.转入专业(类)教学计划中不包含的课程,可认定为多元化课程学分。

  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

  转专业转入后原专业所学部分课程

  被认定为计划外课程

  ●特殊类型转专业

  1.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或因军队建设需要中途退役的(不包括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役者)退役复(入)学大学生可自主选择转入专业(类),不占转专业指标。

  2.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具有创新创业强烈意愿并具备一定基础和潜质的学生,由学校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进入相应专业(类)学习。

  3.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调整专业时,由学校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将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类)就读。

  ●其他事项

  1.转专业若非跨校区进行转专业,原则上不会对宿舍进行调整。

  2.转专业成功后,学生需在原专业完成大一下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修取相应的学分。

  专业分流详解

  ●专业分流时间

  按照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校 1-2 年后进行专业分流。每年专业分流工作的时间大致就在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的四五月份。

  ●专业分流规则

  按照“志愿优先、平均学分绩点排序、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基本原则,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公平、公正地进行专业分流。

  同学们按照在本科教务系统上进行分流志愿的填报,按照GPA以及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录取。(类似于填报高考志愿)

  部分学院例如建筑工程学院2023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时采用的是阶梯志愿。其余大部分学院均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分流录取。具体详解可点击文末各学院转专业及专业分流政策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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