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优秀)运动员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网上填报志愿。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志愿均设1个学校志愿栏。高水平运动员只能填报已签协议,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的高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安排在本科二批进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招生院校提出申请,经核查后办理录取手续。
优秀运动员录取在高职(专科)批次进行。优秀运动员考生文化成绩加20分达到高职(专科)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考生志愿投档,由招生院校按规定的招收项目决定是否录取。加分政策仅限于报考具有招收优秀运动员资格院校的优秀运动员考生。
此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向招生院校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单独考试。学校专项考核和文化考试均合格者可免予参加省统一测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招生院校组织文化单独考试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文化考试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