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计划遴选30所左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并按1:1.5左右比例下达推荐指标。
省级高中课改基地实行分批遴选办法,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按照学校自评申请、县级审核推荐、市级遴选申报、省级评选确定程序进行。
申报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达到省级达标高中相应标准的公民办高中学校,并符合有关要求,如长期进行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探索,能将改革成果贯穿于日常教学实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会考)合格率不低于96%,毕业生能基本参加普通高考,近三年组织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竞赛活动取得成绩,教育质量较高,社会公众评价好,在本设区市有较高社会声誉;教师团队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实施能力以及较高的教科研水平,相关学科或课程原则上应有不少于1名的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艺术、体育方向的,教师团队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经申报遴选,列为省级高中课改基地的项目学校应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课程改革部署,凝炼学校办学特色发展方向,整体规划课程体系改革实践、学科核心素养研究实践、教与学方式改革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实践、深化教师专业发展改革、深化学生发展评价改革等六大任务,有侧重地建设成为综合性改革实践基地。
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2016年首批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
名额(所)
全省
48
福州市(含省直)
7
厦门市
6
漳州市
6
泉州市
8
莆田市
4
三明市
4
南平市
4
龙岩市
4
宁德市
4
平潭综合实验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