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3月30日电(记者 邬慧颖)记者从江西省委组织部了解到,江西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在引进“高精尖缺”专业技术人才时,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江西省委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规定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鼓励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施股权、期权和职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
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方面,引进的院士将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和300万元安家费,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将给予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优先入选江西省“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将给予300万元到5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实施意见还提出,江西省将放宽外国留学生在赣工作限制,允许获得学位的优秀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在赣工作,逐步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和创新创业奖励制度。对来赣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办理签证、居留或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