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法》,其中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人员均应取得考籍,考籍有效期为5年,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本省内转学需重新建立考籍。在校学生休学,保留原注册考籍,不计算考籍有效期;复学后继续计算考籍有效期,可随复学年级报名考试。休学前已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考籍有效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