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录取全部结束。这标志着我省今年高考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在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及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录取批次改革,坚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断加强录取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了考生的合法权益。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高校招生“26条禁令”、“四不录取”原则,确保了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补录,也不会为任何院校单独办理录取手续。对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所谓普通高校“招生补录”及不实承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