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招考办〔2016〕250号
各区招考办,各普通高中,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6〕16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月7日(星期六) | 上午 | 8:30—10:00 | 化学、思想政治 |
10:40—12:10 | 生物、地理 | ||
下午 | 15:00—16:30 | 物理、历史 | |
1月8日(星期日) | 上午 | 8:30—10:00 | 英语 |
10:40—12:10 | 数学 | ||
下午 | 15:00—17:00 | 语文 |
特别提醒:除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其余各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本次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及《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1,下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语文、数学、英语)>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及高校招生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安排
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http://spks.gzzk.cn/)进行报名。首次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到其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密码后再报考,已报考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凭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号、密码报考。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至19日,各区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考生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工作。
三、报考对象
(一)本次考试,接受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考。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依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有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
(二)我市户籍学生,在市外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我市报名参加本次相应科目的学考。
(三)我市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市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广东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五)考试合理便利申请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的残疾考生,需要考试部门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生办审核,市招生办审核后应在当次考试前20天内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点安排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学校报名。
2.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学生,可持学校开具的在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或学校所在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外地返穗生(在外地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三年级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流程
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
(1)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港澳台籍考生凭港澳台身份证,外籍考生凭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到报名点审核报考资格后,领取考生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报名网址。外地返穗生和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学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
(2)已报考过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非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首次报考的准考证(或成绩证书)到学籍学校或学籍所在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每位考生均对应唯一的考生号,非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首次报考时的考生号报考。因未使用首次报考的考生号而导致报考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采集考生电子相片。
报名系统中无相片或相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凭考生号到指定的电子相片采集点(见附件2)采集电子相片。
3.考生登录报名平台并修改初始密码。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首次登录时应立即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个人密码,以便在报名确认和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
4.阅读考生守则和诚信承诺书。
进入报名网页后,系统自动要求考生阅读《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完毕后确认。
5.考生录入并保存报名信息。
考生根据报名网页提示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报名信息(含个人信息及报考科目等),并认真核对是否录入正确,确认无误后即可保存报考信息。
6.考生缴费及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点交纳报考费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的通知》(粤教考〔2009〕8号)的规定,考生报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每科次收费25元的标准执行。
报名点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发现有误的,考生应在报名表上手写更正并交报名工作人员在网上修改后重新签名确认。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各区招考办、报名点登录报名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与2016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相同。报名点登录报名系统的密码由区招考办初始化,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密码由报名点初始化。
2.考生号编号规则:考生号共12位数字,其中第1-2位为第一次报名年份的后两位数,第3-4位为地级市代码,第5-6位为区(县)代码,第7-8位为报名点代码,第9-12位为考生流水号。
3.已在报名系统完成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或身份验核)的考生才可以保存报考信息。若考生反映报名系统提示不能保存报考信息,报名点应做好指引,要求考生尽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完成相关审核手续。
4.各区招考办和报名点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特别是在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报名点须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科目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名确认。
5.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可尝试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不能输入的汉字用汉语拼音的大写字母代替。
6.《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经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由区招考办或报名点统一封存,半年后集中销毁。
五、报名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报名各项准备工作
各区招考办要做好报名点设置、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设备调试与技术支持、人员选用和培训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要选用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在职干部、教师作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其做好报名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利用多种渠道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把报名宣传发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准备报考本次考试的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考手续。
(三)严格把好报考资格审查关
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凡报考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应从速办理,暂凭身份证办证回执办理报名手续。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外籍等考生,由学校收集相关身份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报名平台录入证件号码并提交审核申请,各区招考办验核相关身份证件后将原件退还学校,在报名平台上完成审核。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和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狠抓落实,确保我市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