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54号《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18年招收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8个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能扎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
二、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本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往届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原则上本人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的专业相符。
(三)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我校一般不招收高校在职教师。
3。“双少生”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少数民族考生,且户籍属工作地域,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代码12),录取时才能享受“双少生”待遇,其他事宜可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科。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包括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初试成绩及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地区就业单位。
2。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的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等),逾期不再补办。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准考证》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涂改。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待定。考生凭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拟安排在2018年3月至4月进行,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通过发函、电话、手机短信等通知,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事宜:复试时需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六、录取
1。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根据我校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待批,同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结合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根据有关规定: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前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年。
九、学费及奖励
(一)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以物价局审定为准)。
(二)奖励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入学的考生,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00元人民币,排名在前10%—20%(含20%)奖励5000.00元人民币,排名在前20%—30%(含30%)奖励3000.00元人民币,排名在前30%—50%(50%)奖励2000.00元人民币,不重复奖励。
2。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每年6000.00元助学金奖励。
3。对优秀研究生颁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十、其他说明及咨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复试书面通知。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当年研究生正式录取文件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
(三)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http://ygb.sgmtu.deu.cn/
咨询电话:(0854)8737536传真:(0854)8737536
电子邮箱:307810157@qq.comQQ:307810157
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