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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9/20 15:42:00    【 】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据大连理工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强军计划考生的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http://yz.chsi.com.cn/kyzx/zcdh/201709/20170901/1627013140.html)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24日,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查询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考试大纲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084/12898.htm

  招生专业中涉及的指导老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复试时间约为2018年3月中旬,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复试一般包括外国语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办法、差额比例及其他事宜将于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再次对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体检

  复试期间,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制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 :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等参看招生专业一览表:http://gs.dlut.edu.cn/info/1136/11221.htm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1、全日制专业(不含MBA)学费8000/年,全日制MBA学费标准与非全日制相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最低每生500元/月,最高每生800元/月。

  (2)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均可申请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一等10000元/年,二等8000元/年。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

  (3)学校为所有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3、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和“助管”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九、其它说明

  1、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在2018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传真:0411-8470770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教楼610室);

  邮政编码:116024;

  E-mail:yjsyzb@dlut.edu.cn。

  附件[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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