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7年云南省普通高中教育高考综合改革培训会在昆召开。来自全省各州市460所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及相关单位教育工作者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据悉,经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教育部同意对《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备案,省教育厅已于2015年12月正式印发了两个文件。同时,教育部已批复同意我省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普通高中高考综合改革后,从考试形式、综合评价方式等方面将产生一系列新的变化。
考试形式将由文科、理科的“固定组合”向“多元选择”转变,学生有了选课权、选考权。我省将采用的“3+3”模式,理论上学生可以有20种选课组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能和个性特长得到充分体现。一方面推动考生填报志愿既选“学校”又选“专业”,聚焦考生兴趣和专业志愿不匹配问题;另一方面推动高校招生既要“看分”又要“选人”。此外,高考综合改革对基础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选课走班、生涯规划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措施得到全面推进。
亮点
●全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管理自主、教师自聘、经费包干的“两自一包”管理试点,向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下放事权、人权和财权。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
●改革推进过程中,加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系统的开发、试点和应用。
●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继续对50所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总结推广经验。(记者 罗南 陈怡希)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