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这三个公平贯彻到教育领域,就必须迅速打破异地高考限制。
改革开放后,社会人员大量流动成为一个突出的现象,很多人离乡背井到异地工作、生活,不仅包括农民工,也包括白领阶层。人员流向一般是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小城市流向大城市。无论农民工还是白领,他们为所在城市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一栋栋高楼大厦的兴起,背后是无数建筑农民工的血汗;街头卖菜的、送水的、送快递的,都是农民工的身影。而广大的白领,每天披星戴月,勤勉工作,在为自己挣得一份生存薪水的同时,为所在城市贡献了大量的税收。外来者,他们与城市的土著居民一样,是所在城市不可或缺的的组成部分。
但是他们的权利长期被漠视,单是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就面临种种歧视。本土居民的孩子可以就近入学,而外来者的子女不能,可以上所谓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都是城市里最差的学校;要上好一点的学校,就要支付巨额的择校费。即使如此,在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读完小学、中学之后,却还不能在这个城市参加高考,必须回乡报名考试。但是各地的高考卷子不同,应试的教学方式不同,从大城市回到家乡考试的孩子往往不能适应。他们的人生就这样被耽误了,这是显然的不公平。
教育部在十八大之前已提出了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意见,但是遭遇到严重阻力。比如在北京,京籍家长联合起来进行抵制,对此,北大张千帆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分省指标这个体制存在好几十年,各地家长也就习以为常,把这种习惯当做自己的一种权利。”特权意识已经渗入到京沪等大城市居民的血液中,他们自认为比外来者血统高贵:让你们的小崽子在这里读中小学就已经很宽大了,还想跟我们的孩子抢高考资源?没门!基于这种情况,媒体和政府都表现出知难而退,有媒体呼吁要谨慎对待异地高考改革,小步走,不要激化矛盾。
这是很奇怪的论调,也是完全违背十八大的三个公平原则的。外来务工者不是外国人,他们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自己的国家,为什么要被歧视对待?他们对所在城市尽了义务,就理当享受同样的权利,这应该是毫无异议的,否则就是不公平,就是违背十八大精神。面对阻力,政府该拿出应有的勇气,快刀斩乱麻迅速解决,而不是畏首畏尾。
其实检讨异地高考问题,后面有更大的不公平。为什么录取指标要分省发放,为什么北上广等身份就可以拥有更多的指标,为什么不能在全国统一的平台上公平录取?那样不是可以完全杜绝异地高考的阻力吗?
进一步检讨,产生异地高考问题的根源在户籍制度,而户籍制度,把人们固定在一个地域,即使他迁徙了也不在户籍上予以承认,是一种更不公平的制度设计。但愿十八大的东风,在吹破异地高考的坚冰后,能继续劲吹,再吹破户籍制度的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