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时间
(一)原始志愿阶段
1.志愿填报演练
演练时间为6月26日。其中,开始时间为6月26日8时,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9时。
2.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其中,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2日19时。
(二)征集志愿阶段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按照实际录取进度于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于录取期间(7—8月)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网站发布。
二、填报方式
(一)原始志愿阶段
实行网上填报、现场确认。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我的志愿”栏目(https://gk.ynzs.cn,以下简称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于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于确认截止时间前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二)征集志愿阶段
实行网上填报、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于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于确认截止时间前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网上确认或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三、志愿设置
(一)普通类
1.提前本科批A段国家优师专项设置1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地方优师专项设置1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2个院校志愿。
2.提前本科批A段免费定向计划分为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
3.提前高职专科批A段分为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2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志愿。
4.提前本科批B段和D段各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0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5.提前本科批C段、本科批A段、提前高职专科批B段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0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6.本科批B段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增加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符合少数民族预科班报考条件的考生,增加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0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增加设置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填报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或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外的其他类别院校专业组志愿不得超过40个。
7.高本贯通批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
8.高职专科批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0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二)艺术、体育类
1.提前本科批A段、提前本科批B段、本科批A段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0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2.本科批B段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
3.高本贯通批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
四、填报资格
(一)在前期其他考试招生中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包括春季高考、职教高考、体育单招等)的考生,不再进行志愿填报。考试类型为“少年班”“消防单招”的考生,不进行志愿填报。
(二)高考报名时已选择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除填报相应的艺术类志愿或体育类志愿外,还可同时填报普通类志愿。考生不能同时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三)填报各批次(段)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通过相应的报考资格申报审查后,方能填报。其中,填报普通类本科批A段的考生,要求已取得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有关高校录取资格,并已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填报体育类本科批A段的考生,必须经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高校测试合格,并经公示入围取得相应资格。体育类本科批A段志愿填报只安排体育学类专业。符合就读非体育学类专业条件的,由高校在录取期间联系考生或按简章中明确的规则,确定考生就读的非体育学类专业。
(五)填报本科批B段中的预科志愿的考生,要求为少数民族考生或符合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相应招生条件。
(六)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省属院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本科层次各批次(段)的云南省属院校、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高本贯通批及全部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填报限报院校外的志愿无效。
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原二本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的考生,只能填报本科层次各批次(段)中的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及除高本贯通批外的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填报限报院校外的志愿无效。
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只能填报除高本贯通批外的云南省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填报限报院校外的志愿无效。
五、志愿填报演练
志愿填报演练操作流程与正式填报相同。考生应通过志愿填报演练熟悉确认流程和操作方法。志愿填报演练可不进行现场确认,结束后,演练数据将清除。
六、填报流程
(一)系统登录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https://gk.ynzs.cn)时,使用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登录。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的考生,可携带有效证件到确认点或确认点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手机号码修改。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不得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因短信验证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志愿填报和提交
考生填报志愿前,需在联系方式确认栏目内对本人联系方式进行确认。考生联系方式信息将用于接收征集志愿通知、录取通知书投递等,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更改。
考生按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各个批次志愿填报完成后,要对所填报的该批次志愿进行保存。考生已成功填报的批次填报状态,在批次选择页面显示为“已填报”。
考生拟进行填报的批次均填报完成后,应于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志愿。提交志愿时,系统将对考生尚未填报的批次进行提示,如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提交。
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反复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自行填报、调整志愿。已填报未进行确认的志愿,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取消提交进行修改。
填报截止时间一到,考生将不能进行填报和修改。考生应妥善安排志愿填报时间,避免在填报截止时间临近时进行志愿填报。
(三)确认
报考开始,即可开展确认工作。已提交的志愿方可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要在确认表上签字,才能完成确认手续。因考生填报志愿类型、条目较多,确认表打印跨页时,要求考生在每一页面上都签字并装订。
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确认后的志愿修改,只能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进行。首先经确认点取消确认,再由考生取消提交自行修改。填报截止时间之后,只能进行志愿确认和取消确认操作,不得取消提交,不能进行志愿修改。
原始志愿填报阶段,因所报考院校组织的面试时间、强基计划测试时间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冲突,导致考生本人不能前来确认的,可由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作为确认委托人对考生志愿进行确认。除此类情况外,一律要求考生本人进行确认。具体操作流程为:
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确认点验证并上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并认可确认委托人的确认资格后,确认点方可进行确认。
应出具材料为:有关院校的面试时间通知(认可院校网站的通知)、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确认委托书、能证明考生与委托人社会关系的证件(如户口册等)、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可以使用复印件)、考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志愿信息确认表由考生委托人经过认真核对后进行签字确认(签委托人姓名)。
七、注意事项
(一)在普通类提前本科批A段中填报了农村免费医学生志愿的,需要在确认时进行填报资格审核。
(二)强基计划入围高校考核考生仍需进行志愿填报,但无需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强基计划志愿。强基计划录取在其他批次开始前进行,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三)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要填写《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录取后,须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只有签订了“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学校方可为考生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原始志愿填报阶段,考生要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申请书。各州市收集汇总当地考生申请书后在志愿填报系统上传。
征集志愿阶段,前期已填写申请书的考生无需重复填写。前期未填写申请书的考生,选择网上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要在志愿提交后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申请书,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内上传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扫描件(应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方可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申请书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由确认点在志愿填报系统内上传。
(四)考生应在确认完成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并核对所填志愿。
(五)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近期,社会上一些培训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存在政策不准、信息不实、乱收费用,甚至误导诈骗等问题,考生和家长应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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