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为了河南、江西等地的在校大学生替考事件不重演,山东还明确要求大学生高考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实要请假者必须经领导审核并报学校备案。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入刑定罪。2016年,教育部等10部门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打击替考作弊专项行动。所以,今年高考又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高考”。
《通知》明确,今年高考期间,山东省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等学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高中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
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通知》表示,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将一律不予追究。被查出作弊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来源于搜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