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分会
一、 申请条件
1. 拥护协会章程;
2. 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3. 在所处行业或领域有一定影响;
4. 愿为院校招生就业工作和促进大学生就业贡献力量;
5. 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6. 无负面社会口碑;
7. 愿意履行会员的权利义务。
二、 入会程序
1. 接受协会章程;
2. 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
3. 协会评估;
4. 协会通知申请人评估结果;
5. 未通过,申请程序终止;
6. 通过,申请人缴纳会费;
7. 协会颁发会员证并提供会费票据,入会程序完成。
三、 会费
1. 单位会员费和个人会员费标准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标准执行,每年上交一次,并汇至指定账户。
2. 会员费到账后,由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出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由中央财政部监制的统一制发的票据,财务可以报销)。
四、 退会
1. 会员自愿退会,退会时请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2.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3. 退会不返还已交纳的会费;
4. 除名
会员如有下列行为,协会将终止其会员资格,向社会公示且不返还会费:
1) 有违法、违规行为;
2) 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
3) 未经协会许可,擅自使用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4) 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分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