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协作会第二届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
经协作会各理事会员代表推举,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协作会第一届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产生协作会第二届组织机构,现将协作会第二届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会长单 位: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副会长单位: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焦作大学
内蒙古财经学院职业学院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辽宁科技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常务理事单位:(以上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均为常务理事单位)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石河子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九江职业大学
辽东学院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滨州职业学院
牡丹江大学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
上海震旦学院东方电影艺术学院
 
全国高职高专招生就业协作会
2011年10月26日